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要求,经省人事厅批准,结合我院业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
2、考试、考核由人事科、用人科室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医院纪委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请点击查看)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2、 遵纪守法;
3、 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五、 考试、考核、体检要求
1、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的不同,采用笔试、面试、考核三种方式。
2、考试时间暂定:笔试5月20日 面试6月12日
3、以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笔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考核的人数。
4、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替补。
六、公示
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厅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及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级或定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在规定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享受院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医院针对所需岗位职能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财贸医院人力资源部(长沙市天心区
坡子街52号,邮编:410002)
3、报名时需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个人所获资格证书及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联系电话:0731-5171178
湖南省财贸医院
2009年4月